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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黃煥仁/高雄報導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獲報經了解,民眾莊女(年約27歲)與洪男(年約30歲)為同居朋友關係,雙方因細故產生衝突,現場洪男坐於門口,且手持刀械揮舞,拒絕配合調查,經員警多次制止未果,為保護他人生命、身體安全員警趁隙上前奪取刀械壓制,洪男反抗過程中,造成葉員臉部、手部多處擦挫傷;李員手部擦挫傷。
警力立即使用強制力將洪男壓制在地,以現行犯逮捕,全案依違反《刑法》第135條妨害公務、第305條恐嚇罪,調查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,並依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逕行通報。

前鎮分局呼籲,民眾遇有紛爭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,並循合法方式解決,對於任何滋事違法或脫序者,警方絕對會強勢執法、絕不寬貸。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