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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何文勝 何宜澂/台北報導
生命權平等協會指出,我國司法制度長期偏重被告權益,導致被害人及遺屬在訴訟中缺乏應有保障,淪為「司法孤兒」。協會呼籲應改革制度,讓被害人在法院享有與被告對等的九大權利,包括專屬席位、獨立上訴、聲請調查證據、詰問、抗告、閱卷及聲請法官迴避等。

協會強調,其立場並非「反廢死聯盟」,拒絕被簡化為廢死或反廢死的二元爭論。宗旨在於協助犯罪被害人及遺屬,推動知情權、訴訟參與權、隱私保護權與精神撫慰權等落實,並以「公平、誠實、尊重生命」為核心價值。
協會呼籲社會正視被害人權益,將其納入司法改革核心,方能落實真正的平等與正義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