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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吳文隆/高雄報導
苓雅分局於114年4月17日23時32分許接獲通報車禍,需要警方協助,警方遂派員到場。
經瞭解係洪姓男子(57歲)駕駛營小客車、林姓女子(24歲)騎乘普重機車,雙方同沿中華四路由南向北行駛,於上述時間,在中華四路與興中二路54巷口,洪男欲倒車進入興中二路54巷時,雙方發生碰撞致肇事。
本案洪男無傷;林女嘴巴、手腳擦挫傷,送醫治療無大礙,本案無人酒駕。
警方到場訪查周遭,並調閱監視器佐證,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洪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,本案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。
苓雅分局呼籲,用路人無論駕駛汽、機車或步行,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,本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,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,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。
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