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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津區機車騎士違規載運犬隻 警方依法舉發

by 崛起新傳媒 南區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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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吳文隆  廖銘瑞/高雄報導

鼓山分局針對近日網路流傳「機車騎士違規載運犬隻」影片,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。

警方主動調查發現,該機車騎士於4月13日9時30分許,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行經中洲三路與大關路口時,將犬隻違規放置於機車後座坐墊載運。

明顯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1條第5項規定:「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,最高可處新臺幣600元罰鍰」。鼓分局將根據相關事證依法舉發。

鼓山分局呼籲民眾載運物品應符合規定,避免因物品掉落或阻礙視線而發生交通事故,確保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。

鼓山分局提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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