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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黃煥仁/高雄報導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114年4月14日15時許,仁武分局獲報仁武區八德南路100巷發生交通事故。經瞭解一部自小客車沿八德南路100巷南往北直行,擦撞路邊熄火停車之3部普重機車後肇事駛離。
警方獲報到場時現場無人受傷,自小客車肇事逃逸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,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,可處新臺幣1,000元以上3,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。
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追查肇事車主到案釐清,目前已掌握涉案車輛以車追人。初步研判為自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肇事,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。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