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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黃煥仁/高雄報導
案發於4月4日14時許,復興所陳姓警員執行勤務時,發現37歲的李姓男子單手騎乘重機車行車不穩,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,隨即示意停車。然而,李男拒絕配合而逃逸,警方尾隨至修文街與三多三路口攔停時,李男不願配合盤查並辱罵警方,警方立即施以強制力將李男上銬依法逮捕。
警方迅速呼叫支援,以優勢警力將李男帶回,並依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及140條侮辱公務員罪現行犯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前鎮分局強調,對於任何挑戰公權力或暴力行為,將採零容忍態度依法究辦,呼籲民眾遵守法規,勿以身試法。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