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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高偉創 何文勝/高雄報導
高雄岡山警分局於日前3/28日09時許獲報,一名王姓女子(76歲)駕駛普重機車(南向北)行經橋頭區成功南路與橋新二路時,與前方同向騎乘普重機車的張姓騎士(男,37歲)發生碰撞,導致事故致雙方多處擦傷,王女送醫院治療,張男自行就醫,警方獲報到場疏導周遭交通。
警方初步研判肇因疑為王女未注意車前狀況而發生事故,張男尚未發現肇事原因。經查本案事故雙方無酒駕情形。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分析研判。
岡山警分局呼籲,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3項規定:駕駛車輛行駛時,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,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。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交通分隊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