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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家為行銷網傳物品遭竊 警通知到案依社維法裁罰

by 崛起新傳媒 南區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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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吳文隆 何文勝/高雄報導

網友於(113)年12月13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刊載高雄市鹽埕區大義街某店家物品遭竊,鹽埕分局當日得知後立即著手調查,發現本案係該店家之宣傳手法,並非偷竊事件。

(五福四路派出所所長鍾易修說明。)

鹽埕分局遂通知店家到案說明,全案依違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函請高雄地方法院依法裁處。

鹽埕警分局呼籲,商業廣告除發揮創意吸引消費者注意外,更需留意相關規定,任意貼文影響公共安寧,可能觸法,民眾切勿以身試法,以免違法受罰。

鹽埕警分局提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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