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警政消防 高雄市鼓山區自小客違規左轉擦撞輕軌 警方依法舉發並依公共危險偵辦

高雄市鼓山區自小客違規左轉擦撞輕軌 警方依法舉發並依公共危險偵辦

by 崛起新傳媒 南區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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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吳文隆 何文勝,/高雄報導

高雄市鼓山分局接獲報案稱12月14日19時許,在鼓山區大順一路與富民路口,鄭男(29歲)駕駛自小客車沿大順一路西向東方向行駛,綠燈起步左轉時與同向直行輕軌車輛發生碰撞,現場無人受傷。

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置,駕駛雙方經檢測並未發現酒駕情形,輕軌車輛亦於事發後10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。

經查該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號誌指示左轉,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2款:不依標誌指示轉彎,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,警方將會依法舉發,詳細肇事原因仍須進一步調查釐清。因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範疇,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,警方亦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鄭男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處。

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所長 洪子棠說明案情

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段,應注意標誌、號誌規定,避免違規左轉釀成事故。遵守交通法規不僅可免除罰鍰,也能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。

新聞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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